【案例解读-民商事】股权受让人应注意在股权转让合同中明确约定标的公司债权债务的批露范围!
股权转让时受让人愿意支付的对价一般以转让股权对应的价值为准。股权真实价值一般与标的公司净资产对应,出让人为了高价出售股权,有时可能会隐藏标的公司的债务,导致股权受让人对受让股权的真实价值作出误判,高价受让股权后却发现公司负债累累,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严重高于股权真实的价值,导致财产权益受损。但很多时候,受让人更容易忽略的是,标的公司投资的子公司或分公司的隐藏债务或或有债务亦可能影响标的公司的财产状况,进而影响股权转让的真实价值,为了规避该法律风险,股权受让人应注意在股权转让合同中作相应的风险规避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