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公司法律事务】公司清算时清算组不以书面形式直接通知已知债权人的,构成违法清算,清算组成员将对公司负有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注销清算时应成立清算组,清算组应履行至少包括“清理公司财产和清理债权、债务,通知和公告债权人并处理公司未了结的业务。”等法定义务,其中,通知债权人就是保护公司外部债权人的程序,但公司清算组应注意,对于已知的债权人,必须采取直接书面通知的形式通知,否则一旦被公司债权人主张权利,将被认定为公司违法清算,进而导致清算组的股东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