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行政争议】全国人民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建议,是否属于政府信息
政府信息,是指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政府信息产生的主体只能是行政机关,不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及政治协商会议地方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22修正)》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因此,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提案建议,并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所指“政府信息”。